武汉,4月25日,中新网 (曹本锋 何成江)湖北省市场监督局、省公安厅、省商务厅、省通信管理局近日发布《湖北省在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对在线餐饮服务提供商、在线餐饮服务交易平台、外卖配送等作出规定。
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局的数据,截至目前,湖北已有7.8万多家在线餐饮服务提供商。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,在线餐饮已进入成熟稳定阶段。但部分在线餐饮单位仍存在卫生环境不达标、加工操作不规范、配送箱消毒不到位、不彻底等情况。
《办法(试行)》明确规定,网上餐饮服务提供商应当有实体经营店,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经营许可证。非法野生动物、长江、销售或者提供法律、法规禁止交易、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餐饮食品;鼓励有条件的在线餐饮服务提供商建设标准化的食品安全(智能)快速检查室;鼓励食品容器、餐具、包装材料,食品生产后及时包装,外包装贴标签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办法(试行)》鼓励餐饮单位向消费者提供食品重量、规格或建议消费者数量等信息“小份餐”“半份餐”,防止浪费餐饮食品。近日,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也发布了相关倡议,呼吁消费者按需节约食物和订购食物,并提醒他们“大胃吃播”涉嫌违法。
对于外卖配送人员,《办法(试行)》提出鼓励印制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,记录餐饮外卖食品相关信息或展示加工现场信息;鼓励高校、医院、办公楼、住宅社区等在线订购集中场所设置无接触接入设施,实施无接触配送。
据报道,湖北省各级市场监督、公安、商务、通信管理部门将加强合作,严厉查处网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,有效保障公共食品安全和健康。(已完成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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